攝理教鄭明析牧師
本文:馬太福音6章21節
「因為<你的財寶在哪裏>,『你的心』也在那裏。」

是否曾經突然對於每天該做的事情,失去熱忱了?明明該做,卻一直提不起,越做越疲憊?感到力不從心呢?

是因為喜悅的事情從『記憶』中消失的關係。要記得。要思想。要記得過去喜悅的事情。這樣『喜悅』就會再次來到。
你的記憶中忘記了『過去的什麼』呢?去找吧!
若從記憶中忘記,「喜悅」也會因此消失,
如同弄丟「對自己很重要的寶物」一般。

雖然學習聖經、相信 神,為什麼我生活的改變卻很有限呢?
即使有汽車,也必須要啟動才能夠前進,因此……

要記得<昔日 神、聖靈和聖子所說的話語>,以及<三位一體透過主動工的部分>才行。而且每天都要喜悅地行動,這些才不會從<記憶>中消失。
聆聽話語的時候,必須倒空<自己的想法>,但聆聽話語之後必須在<自己的想法>中填滿「那話語」,絕對不要忘記,而且要去實踐。

同樣是感到喜悅,人們會按照自己喜歡的事物、想法的水準來感到喜悅、開心:
每個人都會「按照自己養成的習慣」來喜歡,「按照自己所瞭解的」來喜歡。
每個人「喜歡的事物的標準」都不一樣。
然而必須好好定下「這標準」。
這<標準>必須在「全能 神的旨意內」訂定才行。
必須把那當成標準來行動才會永遠都不滅亡。
 
人在世上按照自己的喜好來生活時,如果傷害他人或違法,就會承受其代價。
在 神面前也是如此。要好好地定下自己喜歡的事物的標準,為了不違背地的法、 神的法,要記得這些並喜悅地行動才行。

出處:見面與對話

在〈2016-10-09主日禮拜~要記得才會喜悅,是因為忘記了,喜悅才消失的〉中有 1 則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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